本报讯 昨天下午,湖州市中级法院对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原纪委书记叶树仁(副处级干部)假借外地退休职工名义虚报医药费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,叶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。 叶树仁自1996年起担任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工会主席、纪委书记。2000年初,叶因为母亲治病向同单位职工陈汉生借了3万元钱,陈提出以居住在外地的退休职工的名义向单位报销医药费。然后,两人分工负责,由陈提供虚假的医院住院费结算收据及其他医疗单据,叶则利用职权予以审批。2001年5月至2003年3月,两人先后冒用12位退休职工的名义,前后29次(其中3次未遂)向单位报得医药费66万余元。 2003年3月,叶主动向单位纪委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单位医药费的事实。(葛倩 慕雨 余春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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